关于《福建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政策解读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使社会公众更全面了解本《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的起草背景
《规划》所称慢性病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简称,是对一类起病隐匿、病程长且病情迁延不愈、缺乏明确的传染性生物病因证据、病因复杂或病因尚未完全确认的疾病概括性总称,具有病程长、病因复杂、健康损害和社会危害严重,迁延性、无自愈性和很少治愈性等特点,主要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和口腔疾病,以及内分泌、肾脏、骨骼、神经等疾病。慢性病是严重威胁我省居民健康的一类疾病,已成为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
为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进一步加强慢性病防治工作,降低疾病负担,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和我省慢性病流行和防治情况,特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的主要特点
(一)明确提出通过降低因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的核心指标,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
过早死亡率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作为评价各国慢性病控制水平的重要指标,《规划》明确提出,通过降低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
《规划》中提出的另外一个综合性的指标是在全省加快建设国家级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总结推广经验,引领带动全省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推进健康福建建设。
(二)结合慢性病防治的重点和难点提出了有效的策略与措施
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与经济、社会、人口、行为、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在慢性病的决定因素中,生活方式约占60%,许多慢性病的根源是饮食、久坐、吸烟、饮酒等不良生活方式引起,最有效的措施就是改变居民的不良生活方式,改变不良健康行为能成功预防75%以上的慢性病发生。
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约占所有慢性病死亡人数的82%,因此《规划》以重点落实这4类疾病的防治为切入点,提出了慢性病防控的策略和措施。构建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通过有效干预及策略制定,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贯穿于全生命周期,使居民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高对健康行为的认识,转变不良健康行为习惯,促进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的形成,真正达到“知信行”合一是当前慢性病防治的难点工作。《规划》综合考虑了当前我省慢性病防治工作的需要,针对慢性病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依据统筹协调、共建共享、预防为主、分类指导的原则,通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以及支持性环境建设等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应对。
(三)把握“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特点驱动工作进展
慢性病防治工作需要以良好的顶层设计为支持,在政府部门的领导下,各部门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把握时代特点,才能驱动工作的整体提升,实现对全生命周期健康的有效管理,最终达到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降低人群早死概率,提高期望寿命的目标。经过长期发展,按照“调结构、控规模、优布局、补短板”原则,我省已基本建立了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慢性病防治中,依托省疾控中心、省慢阻肺防治中心等省级专业医疗机构在政策咨询、标准规范制定、监测评价、人才培养、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作用,通过加强医防合作,推进了慢性病防、治、管整体的融合发展。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梳理了慢性病发生与流行的趋势、对我省居民死亡及疾病负担的影响、慢性病防治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以及“十二五”期间我省慢性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提出了到2020年及2025年的规划目标和主要指标。同时,以国家规划工作任务为基础,结合我省慢性病防治工作现状和加强慢性病防治工作的需要,提出我省“2017—2025年”期间慢性病防治8个方面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健康教育,提升全民健康素质。从健康知识普及和健康行为促进2个方面着手,开展科学、实用、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促进措施。
(二)实施早诊早治,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通过加强健康体检规范化管理和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针对不同人群强化慢性病早期发现的措施,促进慢性病早期发现;探索健全“防、治、管”相结合的健康管理模式,逐步开展各类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
(三)强化规范诊疗,提高治疗效果。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优先将慢性病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积极推进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患者的分级诊疗。通过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平台、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建立医联体等方式提高慢性病诊疗服务质量。
(四)明确机构职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个人等各负其责的健康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医防合作,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省级慢性病防治专业机构在政策咨询、标准规范制定、监测评价、人才培养、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作用,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五)完善保障政策,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坚持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完善医保保障政策,按规定实施医疗救助、医疗扶助,推动慢性病防治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统筹保障药品生产供应,通过合理降低采购价格、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目录,探索多种方式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六)控制危险因素,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针对影响健康的环境和行为危险因素,提出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完善支持性政策的具体措施,创新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发展模式,促进均衡发展,整体带动区域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提升。
(七)统筹社会资源,以科技创新驱动健康产业发展。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治服务和社区康复等。探索医养一体化发展模式,将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加强慢性病防治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转化医学研究,加快技术转化,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应用,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慢性病防治服务。
(八)增强科技支撑,促进监测评价和研发创新。推进慢性病防治相关的信息化建设,整合监测体系和信息,实现数据纵横互通。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建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信息网络报告机制,加强信息分析与利用,为制定慢性病防治政策与策略提供循证依据。系统加强慢性病防治科研布局,促进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快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
四、《规划》的落实
为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加强人才培养、营造良好氛围等4个方面,提出保障《规划》落实的措施。要求各地要建立监督评价机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推动各项规划目标任务落实。2020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5年组织《规划》实施的终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