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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卫健委等六部门印发《福建省2024—2026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培养医学人才工作方案》和《福建省2024—2026年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医学人才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对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人才工作方案》和《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高职高专层次医学人才工作方案》已于2023年底到期。根据《福建省补齐县域医师队伍短板工作方案》要求,我省2024-2026年将继续实施医学人才“两个定向培养”项目。为继续做好医学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省卫健委、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人社厅、省委编办结合当前相关政策,对原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方案》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一是将按学历层次区分定向生项目改为按医疗卫生机构级别区分定向生项目。二是县级医疗机构定向生项目机构从“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县级医院”扩大到“全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向基本财力保障县倾斜”;专业由“临床医学类”扩大到“临床医学类、中医类、预防医学类”。三是乡镇卫生院定向生培养从“高职高专层次”扩大到“高职本科贯通和高职高专两个层次”。四是增加高本贯通层次定向生转段考试、服务期限等相关内容。五是删除原《工作方案》报到证相关内容。六是增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有关内容。七是乡镇卫生院定向生在学期间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由市县财政承担改为由省级财政承担。八是完善信用约束惩戒措施相关内容。
三、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定向生招收对象有哪些?如何报考?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定向生招收对象为户籍在定向县(市、区)所属设区市或平潭综合实验区,且在所属设区市或平潭综合实验区报名普通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含中职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本科相关批次进行,单列院校专业代码,由考生在在普通高校招生提前批等相应批次中按志愿报名。
四、乡镇卫生院定向生招收对象有哪些?如何报考?
乡镇卫生院定向生招收对象为户籍在定向县(市、区)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并在该县(市、区)或平潭综合实验区报名普通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含中职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高职(专科)批次进行,高职本科贯通和高职高专层次分别单列院校专业代码,由考生在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批次中按志愿报名。
五、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定向生服务年限是多久?
预防医学类专业定向生应在定向的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5年。
临床医学类、中医类专业定向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应回签约单位连续工作5年;如自愿到签约单位的县域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工作,应连续工作3年。其中,培训结束仍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定向培养毕业生,培训结束后先以编外聘用人员身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在毕业后5年内(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服务年限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时开始计算。
六、乡镇卫生院定向生服务年限是多久?
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毕业生应回签约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5年,如自愿到乡镇卫生院指定的村卫生室工作,连续工作3年。其中,高本贯通层次定向培养毕业生服务期从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后计算;高职高专层次医学类专业定向培养毕业生服务期从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束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时计算;高职高专层次相关医学类专业定向培养毕业生服务期从聘用核准、入编之日起计算。
七、乡镇卫生院高本贯通层次定向生是否需要参加高职本科转段选拔考试?未通过考试者是否保留定向生资格?
高本贯通层次定向生在高职毕业前须参加高职本科贯通人才培养项目高职本科转段选拔考试,通过者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未通过者,经签约地县(市、区)级卫生健康部门同意,解除定向培养协议,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学费等补助后自主择业。
八、本科层次定向医学生在培训、履行定向培养协议服务期间是否可以就读全日制研究生?
临床医学类、中医类专业本科层次定向培养毕业生毕业后选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合格者按照《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22〕454号)要求,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可享受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政策。同时,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0号)有关规定,通过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的定向培养毕业生,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临床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因此,本科层次定向医学生在培训、履行定向培养协议服务期间不得就读全日制研究生。
九、定向医学生在校期间有什么补助?
定向医学生在正常学制内享受医学院校对应专业当年度学费、住宿费及6000元/人/年生活费补助。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定向生补助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落实给定向医学生个人;乡镇卫生定向生生活费补助由承担定向生培养任务的学校发放给定向医学生个人,学费、住宿费由市级财政、卫生健康部门拨付给承担定向生培养任务的学校。
十、定向医学生违约如何赔偿?
因个人原因不能毕业或退学、转专业的定向医学生,入编考核(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定向培养毕业生,要按规定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定向医学生补助;延期毕业的(除参军外),延续学年内的相关培养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毕业后未按协议到签约的单位报到工作或毕业后教育培训期间流失以及未满服务年限提前解约的,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定向医学生补助,并按有关培养培训协议或合同一次性缴纳赔偿金。毕业后5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定向医学生补助。
相关链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4—2026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培养医学人才工作方案》和《福建省2024—2026年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医学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规〔2024〕4号)
《福建省2024—2026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培养医学人才工作方案》和《福建省2024—2026年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医学人才工作方案》政策解读(图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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