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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规定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24-01-09 16:37
  一、起草背景
  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印发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规定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8〕25号),规范各省涉水产品行政许可工作。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我省涉水产品行政许可工作在压缩环节时限、优化审批流程等方面较国家规定的内容走在前列。2022年7月,省卫健委将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委托厦门市实施后,系统性梳理和汇总全流程的审批优化举措和审批要点,出台我省涉水产品行政许可实施细则显得尤为迫切。
  二、主要内容
  《福建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编制遵循合法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等原则,按照规范性文件格式设置二十八条内容,主要分为总则、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检验、附则等五个部分内容。附件分别是申报材料要求、评审委员会章程、技术评审指南、批件模板、检验样品采样单、承诺书等6项内容。
  三、主要亮点
  《实施细则》较国家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相关规定,一是增加受委托地市卫生健康部门涉水产品卫生许可的权限;二是压减行政许可审批各环节时限;三是明确涉水产品专家评审会召开规则;四是降低部分办理情形的申报材料要求;五是增加涉水产品评审委员会章程及技术评审指南。
  相关链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卫规〔2024〕1号)
       《福建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规定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图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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