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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22-01-27 15:01
  一、背景依据
  “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我省围绕常见病、多发病、薄弱学科等,结合医疗“创双高”、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建设等工作,在省、市、县级医院遴选建设了400余个临床重点专科,以点带面,推动各级医院进一步重视医院专科建设与发展。通过持续的支持和建设,我省临床专科能力得到一定提升。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结合我省“十二五”和“十三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情况,省卫健委制定了《福建省“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明确了福建省“十四五”时期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规划目标、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通过对我省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进行全面统筹规划,以临床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努力实现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为人民健康提供可靠保障。
  二、规划目标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由省级财政带动地方投入,从省、市、县不同层面分级分类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通过分级分类建设,培育一批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临床研究方面在辖区内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优势专科,争取建设一批与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临床重点专科学科群,培养和引进一批人才,实现全省重点专科资源优化配置;到2025年,全省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以各层级专科发展带动区域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区域专科服务同质化水平显著提高,力促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县解决。
  三、主要内容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从以下六个方面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
  (一)分层级建设,分类引导支持。重点扶持一批可代表国际水平和国内先进水平的临床专科建设。补齐专科资源短板,保证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
  (二)打造高质量临床重点专科群。实施“宝塔计划”,构建本省临床重点专科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打造以国内优势专科为塔尖,冲击国际先进水平;以国内特色专科为塔身,打造国内一流的专科医疗高地;以重点专科、亚专科和交叉专科为塔基,培育新的专科增长点,同时,根据各专科的建设发展水平进行动态调整。
  (三)聚焦临床诊疗需求,服务临床,注重创新。医疗卫生机构层面要紧紧围绕临床需求,构建以临床为导向的重点专科建设发展机制。一是提升医疗技术应用能力,推动技术创新转化。二是优化医疗服务模式。三是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四)加强专科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多学科合作模式。一是加强专科人才队伍建设。二是推动重大疾病优势专科合作交流。
  (五)精准专科帮扶,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一是提高服务基层的能力。二是大力发展紧缺专科。
(六)推动一批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落地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项目所在医院每年要自主确定1-2个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由医院统筹经费加强建设。依托项目输出医院的学科优势,实施同质化管理,重点加强神经医学、创伤医学、骨科学(含手外科、脊柱外科)、运动医学、康复医学、呼吸医学、儿童医学(含出生缺陷、血液/肿瘤、重症、感染)、感染病学、心血管病学、消化病学、普通外科学、胸外科学以及中医等学科建设,力促部分专科实现“弯道超车”,打造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示范省份。
  相关文件: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闽卫医政〔2022〕9号)
  图文解读:《福建省“十四五”临床专科建设规划》政策解读(图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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