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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制定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为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满足广大群众的生殖健康需求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促进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有序应用,确保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质量安全,2021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指导原则(2021版)》,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增长及未来需求变化,配合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需要,在我省现有机构的基础上,制定《福建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
截至目前,我省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17家(含筹建中2家)。分布在全省9个设区市,其中福州4家(1家筹建中)、厦门4家、泉州3家以及漳州、莆田、龙岩、三明、南平、宁德(筹建中)各1家。
二、《规划》主要目标是什么?
维护和促进我省人民群众生殖健康,保障医疗安全,注重保障社会公益、注重优化资源供给效率、注重提升服务质量。规范有序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筹建和审批。通过规划引领,努力形成供需平衡、布局合理、规范发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
三、《规划》配置基本情况是什么?
到2025年,我省人类辅助生殖机构总数控制在26家以内,即在现有17家辅助生殖技术机构(含筹建2家)的基础上再增9家规划,具体为:福州、泉州、厦门地区各2家,莆田地区1家,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片区和福州片区各1家。
相关文件: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闽卫妇幼〔2021〕115号)
图文解读:《福建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图文版)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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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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