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政函〔2024〕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提高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化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维护患者健康权益,我委组织对《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进行修订,形成了《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4年版)》。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司”栏目下载),请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做好实施。
附件: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4年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4年3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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