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办公室,省疾控中心:
2023年12月1日是第36个“世界艾滋病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高质量开展,营造全民广泛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国艾办函〔2023〕5号)文件要求,我办决定在“世界艾滋病日”期间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凝聚社会力量,合力共抗艾滋”。
二、活动要求
艾滋病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全社会要共同参与,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凝心聚力,目标一致,共同抗击艾滋病,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大对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等社会团体要针对不同人群开展艾滋病防治宣教,企事业单位、基金会、有关组织和志愿者等要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相关的社会宣传、捐款捐物、关怀救助等公益活动;社会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合力提升防治成效。
(一)主动汇报工作进展,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部门负责同志参与主题宣传活动。各地要结合《福建省开展艾滋病防治质量年活动方案(2023-2025)》要求开展工作,专题向党委政府汇报本地区艾滋病流行形势、防控进展、主要挑战、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事项,以及下一阶段艾滋病防治重点工作建议等,充分发挥本地区防治艾滋病协调机制作用,及时通报本地其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对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动员和倡导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参与主题宣传活动,为全社会参与艾滋病防治作出表率。
(二)整合各类宣传渠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高质量宣传教育活动。各地要动员宣传力量,注重宣传形式,拓宽宣传载体,优化宣传内容,继续高质量推进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家庭”。在“世界艾滋病日”期间加大媒体和重点场所的艾滋病性病防治公益宣传力度,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推送艾滋病宣传教育信息,特别是针对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和重点人群强化警示性教育。根据大众人群、流动人口、青年学生、老年人等群体特点,在交通场站、居民社区、工厂、工地、医疗卫生机构、校园等场所,通过广泛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影音、摆放宣传材料、设置咨询台、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宣传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动员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基金会、高校社团、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与艾滋病相关的社会倡导、捐款捐物、帮扶救助等公益活动。
(三)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部署组织本地本系统主题宣传活动。各级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及时印发做好本地本系统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部署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省疾控中心要指导市县疾控机构做好主题宣传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各地要充分挖掘本地资源,开发制作传播适合本地的宣教材料,形成宣传艾滋病防治的氛围。
请各地、各单位及时总结2023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与效果,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fjaids@126.com。
省防艾办联系人:刘美增 张媛
电话:0591-87525226,0591-87855562
福建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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