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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21-05-19 16:31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建中医药大学、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卫中医函〔2018〕828号)和《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务管理办法》(闽卫中医函〔2019〕458号)规定,经研究,拟于今年5月下旬启动2019-2020年度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2020年度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已于2021年1月14日公布,以下简称“参考人员”)。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工作分别安排在福州、漳州、泉州等3个考点举行,考场分别设在福建中医药大学、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全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中医类别国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由省卫健委根据考生申报病证范围(专业)分布情况,安排各考点考核任务。考核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启动,分期分批进行,具体由考点根据相关工作安排,与当地设区市卫健委商议后提出工作安排计划,报省卫健委研究确定。最终各参考人员的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以《2019-2020年度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为准。

  三、《准考证》制作与发放

  《准考证》由3个基地分别负责制作,由参考人员属地(报名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发放。

  四、考核费用

  本次考核不收取参考人员任何考核费用。相关费用已下达专项经费至基地(或所在设区市)。

  五、考核流程

  考核工作根据《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务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具体流程按照省卫健委制定的《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务工作手册》(另行印发)进行。

  六、考务准备

  (一)3个基地应根据《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务管理办法》规定,准备好各项设备设施及场地,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承担考务工作,并明确工作职责。

  (二)请基地所在设区市卫健委协助基地做好考务工作,包括组织疫情防控专家组做好防控工作等。考官的选派工作由省卫健委负责,考官所在设区市卫健委协助。考官所在医疗机构应支持考官参与考核工作。

  (三)省卫健委将在近期召开考务工作会,进一步部署实施考务工作,具体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一)参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逾期视为放弃当次考核资格。参考人员进入考场后,须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要求,仔细阅读考核注意事项。

  (二)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核的,未签署《2019-2020年度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参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以下简称《承诺书》)的,在考场内不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及管理、扰乱考核秩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情节严重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疫情防控须知

  1.所有参考人员进入考场一律核验身份(身份证、准考证),出示“八闽健康码”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结果),提交《承诺书》,并一律检测体温。

  2.参考人员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结果)须为考前7天内(以采样时间为准,例如考核时间为5月20日,则采样时间须为5月13日及以后,以此类推)。未按规定提交核酸检测报告(结果)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八闽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进入考场;其他情形的,由各考点考场疫情防控专家组专家根椐考生提交的相关信息、现场检测的体温等进行健康评估,并进行相应处置。

  3.参考人员入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聚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核结束,参考人员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尽快离开考室及考场,避免聚集。

  4.除进入考场、考室核验身份时须摘除口罩外,所有参考人员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附件:2019-2020年度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参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生承诺书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