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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福建省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第二批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指导老师遴选工作的通知(闽卫中医函〔2021〕339号),省卫健委组织了申报遴选工作。经核实、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领导审核,现将福建省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第二批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指导老师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9日-2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省卫健委中医处反映情况。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省卫健委中医处林颖欣
联系电话:0591-87821363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福建省卫健委中医处
邮编:350003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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