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回执
备案编号:闽卫职诊备字〔2023〕14号
职业病诊断机构名称 |
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王德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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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地址 |
厦门市集美区盛光路681-6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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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224057350211317121 |
发证 机关 |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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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项目:2类60种职业病诊断项目。 一、职业性化学中毒(59种) 病种名称:1.汞及其化合物中毒;2.锰及其化合物中毒;3.镉及其化合物中毒;4.铍病;5.铊及其化合物中毒;6.钡及其化合物中毒;7.钒及其化合物中毒;8.磷及其化合物中毒;9.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0.铀及其化合物中毒;11.砷化氢中毒;12.氯气中毒;13.二氧化硫中毒;14.光气中毒;15.氨中毒;16.偏二甲基肼中毒;17.氮氧化合物中毒;18.一氧化碳中毒;19.二硫化碳中毒;20.硫化氢中毒;21.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2.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23.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4.四乙基铅中毒;25.有机锡中毒;26.羰基镍中毒;27.苯中毒;28.甲苯中毒;29.二甲苯中毒;30.正己烷中毒;31.汽油中毒;32.一甲胺中毒;33.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4.二氯乙烷中毒;35.四氯化碳中毒;36.氯乙烯中毒;37.三氯乙烯中毒;38.氯丙烯中毒;39.氯丁二烯中毒;40.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1.三硝基甲苯中毒;42.甲醇中毒;43.酚中毒;44.五氯酚(钠)中毒;45.甲醛中毒;46.硫酸二甲酯中毒;47.丙烯酰胺中毒;48.二甲基甲酰胺中毒;49.有机磷中毒;50.氨基甲酸酯类中毒;51.杀虫脒中毒;52.溴甲烷中毒;53.拟除虫菊酯类中毒;54.铟及其化合物中毒;55.溴丙烷中毒;56.碘甲烷中毒;57.氯乙酸中毒;58.环氧乙烷中毒;59.上述条目未提及的与职业有害因素接触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的其他化学中毒。 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种) 病种名称:1.中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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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2023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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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公示单位(公章) |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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