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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综合监督处 发布时间 : 2023-02-13 10:4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市场监管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四五”规划》要求,为推动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有效开展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在总结前期工作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8〕1081号)同时废止。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329 

 

http://www.nhc.gov.cn/sps/s7891/202302/e23e906d5bb94fdcb54cc775b3468ca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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