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卫健委:
《关于延续厦门市杏林医院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的请示》(厦卫医政〔2023〕417号)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研究,同意将我委核发的厦门市杏林医院《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批准文号:闽卫医字〔2020〕002号)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1月1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网站标识码:3500000039闽ICP备19026269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138号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邮编:350003总访问量:
主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处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