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进一步推动福建省无偿献血事业发展,服务“健康福建”建设,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1年启动《福建省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2023年7月26日,《条例》于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充分体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法治推进我省无偿献血事业新发展,在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提升献血参与度、保障献血点规划设置、增加献血者优待措施等方面提供了重要立法保障。
《条例》第六条规定“每年十二月为全省无偿献血宣传月”。今年12月是首个全省无偿献血宣传月,为加强我省无偿献血科普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献血氛围,提升献血参与度,不断开创无偿献血事业发展新局面,12月5日,“闽山闽水 热血同‘新’”2023年福建省无偿献血宣传月主题活动在福州举行。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红十字会、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建省献血工作办公室、福建省血液中心、福建省输血协会、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州市红十字会等各相关部门领导,无偿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志愿者代表及无偿献血团体代表等百余人一同参加活动。
此次全省无偿献血宣传月立足全省,辐射全省九市一区,各地将以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联合举办“我的热血故事”征集、“热血同‘新’进行时”展播、“热血宣传员”计划等。全省卫健系统工作者也将以《条例》的正式施行、首个全省无偿献血宣传月的开展为全新起点,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响应新条例新号召,谋求新突破新发展,奋力谱写健康中国建设的福建新篇章。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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