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晋江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政策扶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创新性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居民健康社区综合服务、公立医院增设养老服务等试点工作,持续提升健康养老服务品质,成果显著,率先走出“医、养、康、护”全要素、全链条、全产业的医养结合“晋江模式”。
晋江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有21.83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7.2%,预计到2025年,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24.7万人,占比升至19.7%,2030年,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29万人,占比进一步增加至22.5%,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重,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多元化、多层次特点。晋江市委、市政府将医养结合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健部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的总体部署,形成了“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互利共赢”的医养康融合服务模式。
一、突出引领驱动,健全组织推进体系
将医养康结合工作纳入晋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和“十四五”规划,列入对各镇(街道)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成立创建医养结合示范县领导小组,将推进医养康结合工作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积极拓展中医药和康复理疗等特色服务;制定《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将医养结合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17年以来累计投入经费1250万元,补助各级养老机构建设经费1亿多元,形成多部门协同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政策扶持,加快服务能力建设
开创“无障碍”审批,允许养老机构和内设医疗机构同步建设。多措并举鼓励一体化卫生所嵌入村级养老院或与养老院比邻建设,采取医养服务协作模式。支持英墩华侨医院选址迁建以老年医学科为特色的晋江市华侨医院,进一步满足老年人高质量的医养康服务需求。依托晋江市中医院建立了福建省首个县级医养结合康养护理实训基地,目前已完成11期初级班、3期高级班共669名学员的培训。
三、突出实践创新,探索医养结合机制
(一)在机构专业服务上,多种类医养共建。
根据入驻机构养老的人群需求不同,采取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基层医疗机构下设一体化卫生所或与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作等方式,满足入住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目前,全市运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205家,签订协议管理服务的有198家。在市华侨医院、东石中心卫生院建设 “医中有养”的医养结合机构,推进失能、半失能老人在医院养老的新模式。
(二)在社区就地服务上,多形式医养服务。
组建207个家庭医生团队619名医护人员,常态化地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预约诊疗、绿色通道、健康随访、个性化健康干预等服务。灵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英林卫生院结合家庭医生上门巡诊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服务,让患者在家享受住院的医疗服务。
四、突出服务支撑,深化特色服务内涵。
(一)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2020年晋江市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成立“长护险服务站”,已为2725名待遇对象提供护理服务近24万次,为1166个失能家庭提供辅助器具补助租购服务近5.8万件次,为11个村居的轻度和失能高风险人群提供失能预防干预服务,群众服务满意率达到100%。一是参保规模持续扩大。参保人数已近34万人,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对象和全市近1/5村居的城乡居民,且参保人数在不断增多,参保标准为90元/人•年(政府承担2/3)。二是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创新“3+1+1”长护险待遇服务体系,包括居家护理、机构护理、社区护理等护理服务、辅助器具补助租购服务和失能预防干预服务。重度失能对象待遇标准可达到2.5万元/年。三是专业服务供给充足。现有各类定点专业服务机构16家、在岗专业护理员及储备护理员210人。同时,晋江慈善总会专设为失能老年人开展辅助器具租购补助项目,失能人员租赁或购买辅助器具时,在规定限额范围内,由长护险资金、晋江市慈善总会基金、个人分别按60%、20%、20%分摊;低保特困群体,个人部分由慈善总会全额补助减免。截至2023年底,晋江市慈善总会共向长护办提供慈善资金近56万元,累计惠及7755人次。
图1 晋江长护数据监测平台
(二)开展居民健康社区服务综合试点。
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居民健康社区服务综合试点,与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家庭医生签约、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有机融合,为老年人在社区提供就近便捷、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一是与基本公卫服务相结合。将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医共体牵头单位下派医生参与基公卫服务,建立预防、医疗、慢病管理、康复为一体的服务链,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服务,截至目前,老年人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95%、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3.67%。二是与村级巡诊服务相结合。对无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院,晋江市创新建立了“乡村医生每周巡诊+镇级卫生医疗机构卫生每月坐诊”制度,已成立巡诊服务点31个,提供定期巡诊、上门服务,打造“十五分钟”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圈。
图2 开展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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