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医养结合工作,经省卫健委研究,决定举办全省老龄健康和医养结合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2月11日上午报到,11日下午—12日上午培训,12月12日午餐后离会。
二、培训地点
福州市三明大厦,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65号。
三、培训内容
(一)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相关工作培训;
(二)传达学习《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
(三)讨论交流老龄健康工作。
四、培训对象
(一)各设区市卫健委老龄健康科(处)长,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老龄健康科室负责人。
(二)各县(市、区)卫健局老龄健康股或老龄健康工作负责人1名。
五、有关事项
(一)请参训人员做好讨论交流准备。
(二)外地参训人员食宿由培训班按规定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用回所在单位报销。
(四)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参训人员于12月11日14:00前至福州市三明大厦报到。
(四)请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于12月2日前将报名回执表(见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周 爽
联系电话:0591-87860912
邮 箱:fjwjwlljkc@126.com
附件:全省老龄健康和医养结合工作培训班报名回执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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