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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老龄健康和医养结合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9-11-25 10:37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医养结合工作,经省卫健委研究,决定举办全省老龄健康和医养结合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2月11日上午报到,11日下午—12日上午培训,12月12日午餐后离会。
二、培训地点
福州市三明大厦,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65号。
三、培训内容
(一)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相关工作培训;
(二)传达学习《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
(三)讨论交流老龄健康工作。
四、培训对象
(一)各设区市卫健委老龄健康科(处)长,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老龄健康科室负责人。
(二)各县(市、区)卫健局老龄健康股或老龄健康工作负责人1名。
五、有关事项
(一)请参训人员做好讨论交流准备。
(二)外地参训人员食宿由培训班按规定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用回所在单位报销。
(四)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参训人员于12月11日14:00前至福州市三明大厦报到。
(四)请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于12月2日前将报名回执表(见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周 爽
联系电话:0591-87860912
邮 箱:
fjwjwlljkc@126.com

 

附件:全省老龄健康和医养结合工作培训班报名回执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