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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医养结合机构医护骨干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老龄处 发布时间 : 2019-05-17 08:47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
全国医养结合机构医护骨干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三明市、莆田市、宁德市卫健委,福建省老年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司关于举办全国医养结合机构医护骨干业务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要求,老龄司拟于2019年5月举办全国医养结合机构医护骨干业务培训班。经省卫健委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以《医养结合机构基本服务指南(试行)》为基本教学提纲,就其中重点内容组织专家解读,培训各地师资。培训内容包括医养结合机构基本要求及服务流程,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护理、康复、协助医疗、心理精神支持,安宁疗护等。

    (二)现场考察。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9年5月28-30日,共3天(5月27日下午报到,31日上午离开)。
    (二)地点:北京市辰茂鸿翔酒店(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龙翔路15号,电话:010-59838888)。
    三、培训人员
    省老龄健康处医养结合工作负责同志1名,福建省老年医院、福州市福清天安金桥养护中心、厦门市莲花爱心护理院、漳州市正兴医院、泉州德诚医院、莆田市秀屿区莆田盛兴医院、三明市国德老年康养中心、宁德市中医院等8家省级医养结合机构试点单位医护骨干各1名。
    四、有关要求
    (一)培训班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司主办,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承办。培训费和食宿费由主办方承担、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设区市卫健委负责通知参加培训的医养结合机构,严格按要求选派医护骨干参训。并于5月20日上午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至省卫健委老龄健康处。
    (三)培训学员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本次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自行前往北京市辰茂鸿翔酒店。
    (四)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培训要求。
    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联系人:潘玉冰,联系电话:(0591)87272803,传真:(0591)87272803。

    附件:全国医养结合机构医护骨干业务培训班报名回执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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