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欢迎您!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20-12-23 08:06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
建设老年友善
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要求,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促进我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对老年人就医予以优先,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决定在全省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根据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闽卫老龄函〔2020〕45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推进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完善医疗机构各项制度措施,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老年友善服务,解决老年人就医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助老美德,推动建设老年友好社会。
  二、明确适用范围
  综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鼓励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
  三、落实建设内容
  (一)老年友善环境
  1. 门急诊、住院病区配备有辅助移乘设备(如轮椅、平车等),并方便取用;主出入口处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所有出入口、门、台阶、坡道、转弯处、轮椅坡道及信息标识系统等的设置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2. 机构内标识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
  3. 机构内地面防滑、无反光。设置有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
  4. 适老性病房温馨整洁。病房中应当配有时钟和提示板,温、湿度适中,家具稳固。
  5. 合理规划科室布局,根据老年病人就诊需求设立老年全科诊疗科,方便老年病人就诊,减少因布局不合理导致病人往返奔波,利用数字化手段优化诊疗流程,提高就诊效率,大力推行院内分级诊疗,让优质专家下沉到老年全科诊室,让信息化与智能化“多跑路”,实现老年人就诊“少跑腿”。
  (二)老年友善文化
  1. 机构愿景或文化中有关心、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权益,维护老年人尊严等内容,形成尊老、爱老和孝老的老年友善文化氛围。
  2. 职工手册、行为守则等规范中有对老年人态度、行为和用语等要求。医护人员能用尊敬的态度、易懂的语言文字或图片与患者、家属及其照护者沟通。向老年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就医指导与健康宣教,应用老年人及其家属便于理解的方式进行服务信息的公示。向老年人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者服务,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三)老年友善长效管理
  1. 建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
  2. 建立具有老年医学服务特点的技术规范和持续改进机制。
  3. 建立老年学和老年医学知识、技能等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4. 建立老年患者的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医联体的协作管理模式。
  (四)老年友善诊疗服务
  1. 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畅通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医实际情况,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医联体的牵头医院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预约号源,方便老年人通过基层医疗机构预约转诊就医。
  2. 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有专/兼职社会工作者承担老年人服务相关职责。挂号、收费等设有人工服务窗口及现金收费窗口,智能设备配有人工值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机构入口可通过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等方式,协助没有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手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
  3.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设置老年全科诊室,试点开展“先全科、后专科”的首诊模式。老年病人初诊先到全科诊室,经全科评估后进行全科就诊或再引导至相应的专科就诊,进行更准确更有针对性的治疗。老年全科诊疗设立综合慢性病管理制度,以老年慢性病主动筛查为特色,以多学科合作为基础,创新开展老年综合评估以及老年慢性病的预防、健康教育、管理和康复服务,对老年患者高风险因素给予早期识别与干预,保障医疗安全。中医医院要注重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康复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中医健康管理等服务。
  4.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实际,可通过签约、巡诊等多种方式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康复、照护等个性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与上级医疗机构远程会诊,为老年人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5. 注重对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与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为患者提供具有老年特色和连续性的医疗照护服务,如用药咨询、营养干预、老年护理、急性医疗、中期照护、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等服务。
  6. 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筛查,重点开展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项目,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高风险筛查后知情告知制度。
  四、细化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将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纳入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当地老年人对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服务的需求,在医疗机构人员和设备配备等方面争取支持。
  (二)保证质量,狠抓落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制订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和具体措施,建立工作考核、督导评价机制并做好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及时组织检查评估,确保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质量,全面完成《福建省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提出的“到2022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目标。
  (三)建立机制,务求实效。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要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及老年医学专业人才培养,增强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以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优化老年患者就医流程,改善老年患者就医环境,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老年患者看病就医满意度,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及照护需求。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以及省属医院请于2021年1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报省卫健委老龄健康处,每半年报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