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健委:
为组织做好我省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工作,经省卫健委研究决定,举办2019年福建省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1月25日下午报到,11月26日培训,11月27日上午离会。
二、培训地点
福州市三明大厦,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65号。
三、培训内容
(一)讲解“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实施方案;
(二)讲解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现场组织实施、流程、技巧等;
(三)数据录入与管理平台介绍及练习;
(四)老年人心理特点、常见心理健康问题以及社区干预策略等。
四、培训对象
我省2019年第一批18个项目试点单位(附件1)所在县(区)卫健局项目负责人1名、试点单位现场调查(数据管理)人员2名、心理干预人员2名,每个试点单位合计5名。
五、有关事项
(一)各地统筹现有工作渠道,可委托项目试点所在街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认真选派项目实施人员参加培训。
(二)请项目试点单位至少携带1台笔记本电脑,以便现场培训和练习使用。
(三)外地参训人员食宿由培训班按规定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用回所在单位报销。
(四)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外地参训人员于11月25日下午、在榕单位参训人员于11月26日上午8点15分前至福州市三明大厦报到。
(五)请各设区市卫健委于11月19日前将参训回执(附件2)传真至省卫健委老龄健康处。
联系人:周爽, 联系电话:0591-87860912,传真:0591-87272803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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