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科教函〔2026〕7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疾控中心,委直属各单位,福州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及其各附属医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要求,省卫健委拟组织实施2026年卫生健康重大科研专项,现向全省卫生健康领域及有关单位征集卫生健康重大科研专项需求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成果导向,聚焦重大疾病、生命科学、公共卫生、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科技前沿领域,凝练迫切需要解决的医学科学问题,研究提出重大科研专项攻关建议。鼓励围绕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自身免疫疾病、代谢性疾病和罕见病等重点领域,开展重大疾病基础研究和临床应用研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协同开展联合攻关,鼓励开展中西医协同临床研究和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
二、项目要求
(一)卫生健康重大科研专项研究期限原则为4年,最长不超过5年,起始时间为2027年1月1日。
(二)项目资助强度约300万元/项,其中省级财政资助20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配套100万元,承担单位应确保配套资金到位。厦门市项目资助经费由厦门市自筹。
(三)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
三、征集工作要求
本次需求征集采取不限额推荐的方式,若推荐项目数大于1项,请按照优先程度排序。请各项目建议单位编写项目需求建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并填写《2026年卫生健康重大科研专项需求征集汇总表》(附件2)。请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汇总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需求建议及《2026年卫生健康重大科研专项需求征集汇总表》,于1月31日前报省卫健委科教处,其余单位可直接报送。电子版通过福建省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发送省卫健委科教处蒋琦琳邮箱或刻录光盘寄送至省卫健委科教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
联系人:省卫健委科教处 陈莹,蒋琦琳
联系电话:0591—87832721
|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
2026年1月5日 |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网站标识码:3500000039闽ICP备19026269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138号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邮编:350003总访问量:
主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处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闽政通APP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