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科教函〔2021〕934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21〕481号),经研究,决定下达2021年省医学创新课题、省卫生健康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省卫生健康青年科研课题、省卫生健康软科学研究课题和省卫生健康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技术等5类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资助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医学创新课题
由省财政资助(A类)项目50项,每项资助15万元;立项建议单位资助(B类)项目27项,其中:9项由厦门市卫健委资助,其余由承担项目单位资助。具体项目名单分别见附件1、2。
二、省卫生健康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
由省财政资助(A类)项目70项,每项资助10万元;立项建议单位资助(B类)项目39项,其中:15项由厦门市卫健委资助,其余由承担项目单位资助。具体项目名单分别见附件3、4。
三、省卫生健康青年科研课题
由省财政资助(A类)项目77项,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立项建议单位资助(B类)项目28项,其中:15项由厦门市卫健委资助,1项由泉州市卫健委资助,其余由承担项目单位资助。具体项目名单分别见附件5、6。
四、省卫生健康软科学研究课题
由省财政资助(A类)项目14项,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立项建议单位资助(B类)项目11项,其中:2项由厦门市卫健委资助,其余由承担项目单位资助。具体项目名单分别见附件7、8。
五、省卫生健康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技术项目
资助项目27项,其中:由省财政资助25项,每项资助2万元;由厦门市卫健委资助2项。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9。
请各地各单位按照《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卫科教〔2019〕88号),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为各项目的实施提供支持和保障,确保各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
22021年12月22日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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