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防范和化解生物安全风险,2021年10月28日-11月5日,省卫健委派出3个指导检查组对福州、漳州、泉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7个地级市14个县(市、区)27 个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指导,重点检查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组织管理、活动管理、设备设施管理、菌(毒)种及感染性材料管理、废弃物处置、人员管理、安全保障等。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各地并督促整改,要求各被检查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方案,逐条落实,立行立改。对短时间不能完成的,要建立整改计划,限时完成,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网站标识码:3500000039闽ICP备19026269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138号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邮编:350003总访问量:
主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处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