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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临床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报名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24-02-07 16:40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级机关医院,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有关工作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24〕7号)要求,省卫健委拟于2024年4-5月组织开展福建省临床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22-2024年结束轮转完成培训规定年限(结束轮转时间应为2024年12月前)、集中理论培训阶段考试和培训过程考核合格的福建省临床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象。
  二、考核科目及时间地点
  结业考核分为专业理论考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一)专业理论考试。采取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进行,为全国统考,委托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具体负责考务工作,考试时间为5月12日,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包括病例分析、病历书写、辅助检查判读、基本技能操作等项目。委托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全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拟于4月19-21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将提前一周在福建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系统(
https://fjzlqk.wsglw.net)网上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实时关注。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请于2月29日8:00-3月10日23:59登录福建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系统进行网络报名(已在培训系统注册的培训对象从“培训学员入口”使用用户名、密码登录,进入“考试报名”模块;未在培训系统注册的考生从系统首页点击“学员注册报名”按钮自行注册,注册完毕后使用用户名、密码登录进入“考试报名”模块),如实完善学员信息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与申请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照片必须一致,其余要求见报名系统),信息维护完成后在“学员报名”模块中进行报名。本次考试该网站需要同时进行专业理论考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两个科目网上报名(补考人员只需报名未通过的科目)。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有关通知要求,本次结业考核有报考专业理论知识考试的考生必须同时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式请于报名前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专区查看),报考信息、照片等相关信息须与福建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系统一致。仅报考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的考生只需在福建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系统上报名。
  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漏报、逾期不予补报。
  (二)资格审核
  3月4-13日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各培训医院分别登录福建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系统和中国卫生人才网,负责对本院培训基地培训对象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各培训基地必须充分评估培训对象能否如期完成培训轮转,如无法完成者,审核不予通过。审核通过者由全科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4月13-19日登录福建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系统打印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准考证;于5月7-12日通过姓名和证件编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专业理论考试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通知,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在中国卫生人才网统一公布,以标准分形式报告,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结业考核考试单科考核结果3年(含考试当年)内有效。考生可在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福建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系统或通过培训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管理职能部门查询考试结果。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
  (二)报考专业理论知识的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在福建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系统和中国卫生人才网两个网站均完成报名,漏报者无法参加考试。各培训医院务必通知到位。
  (三)考试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及处理办法,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的有关精神执行。
  (四)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可靠,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如有错误,可能导致报名失败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无法申领,责任自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生应在电脑上进行网络登录报名,网络报名提交后应重新登录,确认报名状态显示为“报名信息已提交,等待审核”方为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报名操作失误或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导致报名不成功或信息有误者,不予补报或更改信息。
  (六)各培训基地必须对首次参加考核的培训对象能否如期完成培训轮转进行审核。由于请假、出科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延长培训时间而无法在2024年12月前完成培训者,本年度不能报名参加结业考核。结业考核结果公布后,未完成培训的学员必须于2024年12月前在培训基地完成剩余轮转并通过培训基地相关考核,方可申请《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逾期未完成轮转的,取消本次结业考核结果。
  (七)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每年度只提供一次考核服务,不设补考。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培训对象自培训轮转结束当年起3年内未通过(含未参加)结业考核,如再次申请结业考核,需重新参加相关类型培训,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八)考试期间如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福建省卫健委将视情况调整或取消本次考试。
  政策咨询电话:全科中心0591-83574579,网络技术咨询电话400-888-0052,0591-88502813。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