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生源“本土化”。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定向县(市、区)的高中毕业生。二是实施考核聘用就业“直通车”政策。各地提出定向生需求时,已预留定向培养人才所需编制,毕业后经当地卫生、人事部门考核合格者,根据定向培养协议,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三是资金保障到位。定向生在学期间,由省财政按实际学费、住宿费和6000元/人·年生活补助标准给予补助。2021-2023年全省累计为乡镇卫生院招收医学定向生1368人,比2018-2020年增长58.15%。
(供稿:省卫健委科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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