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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科目理论考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23-10-10 13:05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及其各附属医院,厦门大学医学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医院、第九○七医院、第九○九医院、第九一○医院、第九○○医院仓山院区,陆军第七十三集团军医院,武警福建总队医院:
  根据原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6〕83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23年12月上旬进行本年度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科目理论考试。为做好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省卫健委委托福建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次考试组织工作。福建医科大学负责部分具体考务工作及福州考点安排;各设区市(除福州市外)卫健委负责协助安排本设区市考场及考务各项工作。
  二、报名对象
  (一)已进入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仍具备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报名资格的临床、口腔类别培训对象。
  (二)在闽高校招收且仍具备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报名资格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考试科目
  (一)《循证医学》〔毕业研究生和福建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研究生免考〕。
  (二)《危重急症抢救流程解析及规范》。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于2023年10月27日8:00至11月6日17:00登录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
https://220.160.53.27:18004/)使用原用户名、密码登录,进入“考试系统”模块报名并提交一张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413×626,人像正立,标准证件照),逾期不予补报。
  (二)网上资格审核
  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9日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各培训医院负责对本院培训基地的培训对象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于2023年12月2日8:00至12月9日16:00登录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按考试科目分别自行打印准考证(每个科目各有一张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
  (二)考试地点:本次考试分别在各设区市设1个考点,培训对象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培训医院所在设区市考点考试。
  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报名情况对考点进行统筹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均以准考证为准。
  六、成绩公布
  考生可在2024年2月登录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查询考试成绩。
  七、参考教材及课件
  考试参考用书为:《循证医学》(人民卫生出版社,主编:康德英、许能锋);《危重急症抢救流程解析及规范》(人民卫生出版社,主编:何庆)。考生可自行购买。
  八、考试经费
  本次考试相关经费从“卫生健康科研人才培养-住院医师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项目列支,省级巡考人员差旅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注意事项
  (一)公共科目理论考试每年组织一次。
  (二)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的有关精神执行。
  (四)请各基地医院通知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网络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五)报考者应在电脑上进行网络登录报名,因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导致报名不成功者不予补报。
  (六)请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核验进入考场(考室),学生证、餐卡等不作为进入考场(考室)的有效身份证件。
  (七)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5+3”一体化医学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17〕4号)要求,《福建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方案》和《〈流行病学与循证医学〉课程教学大纲》已经教育部和福建省卫健委审核备案,福建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研究生《流行病学与循证医学》课程成绩视同其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养的该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成绩由福建医科大学报送省卫健委科教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