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欢迎您!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临床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报名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23-03-03 15:29

闽卫科教函〔2023〕335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级机关医院,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我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有关工作要求,省卫健委定于2023年4-5月组织开展福建省临床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科目及时间地点
  结业考核分为专业理论考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一)专业理论考试。采取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进行,为全国统考,委托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具体负责考务工作,考试时间为5月20日,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包括病例分析、病历书写、辅助检查判读、基本技能操作等项目。委托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全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拟于4-5月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将提前一周在福建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系统(
https://fjzlqk.wsglw.net)网上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实时关注。
  二、报名对象
  2021-2023年结束轮转完成培训规定年限(结束轮转时间应为2023年12月前)、集中理论培训阶段考试和培训过程考核合格的福建省临床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象。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请于3月7日8:00-3月16日17:00登录福建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系统进行网络报名(已在培训系统注册的培训对象从“培训学员入口”使用用户名、密码登录,进入“考试报名”模块;未在培训系统注册的考生从系统首页点击“学员注册报名”按钮自行注册,注册完毕后使用用户名、密码登录进入“考试报名”模块),如实完善学员信息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与申请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照片必须一致,其余要求见报名系统),信息维护完成后在“学员报名”模块中进行报名。本次考试需要同时进行专业理论考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两个科目网上报名(补考人员只需报名未通过的科目),不收取考试费用,逾期不予补报。
  (二)资格审核
  3月7-21日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由各临床培训基地负责对本院培训对象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各培训基地必须充分评估培训对象能否如期完成培训轮转,如无法完成者,审核不予通过。审核通过者由全科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考核前7天登录福建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系统打印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准考证;于5月15-20日通过姓名和证件编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https://www.21wecan.com/)打印专业理论考试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结业考核考试单科考核结果3年(含考试当年)内有效,本年度不设补考。考生可在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福建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系统或通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管理职能部门查询考试结果。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
  (二)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可靠,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如有错误,可能导致报名失败,责任自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及处理办法,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的有关精神执行。
  (四)各培训基地负责通知本基地内以往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试未通过的学员。
  (五)考生应在电脑上进行网络登录报名,网络报名提交后应重新登录,确认报名状态显示为“报名信息已提交,等待审核”方为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报名操作失误或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导致报名不成功或信息有误者,不予补报或更改信息。
  (六)各培训基地必须对首次参加考核的培训对象能否如期完成培训轮转进行审核。由于请假、出科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延长培训时间而无法在2023年12月前完成培训者,本年度不能报名参加结业考核。结业考核结果公布后,未完成培训的学员必须于2023年12月前在培训基地完成剩余轮转并通过培训基地相关考核,方可申请《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逾期未完成轮转的,取消本次结业考核结果。
  (七)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培训对象自培训轮转结束当年起3年内未通过(含未参加)结业考核,如再次申请结业考核,需重新参加相关类型培训,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八)考试期间如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福建省卫健委将视情况调整或取消本次考试。
  政策咨询电话:全科中心0591-83574579,网络技术咨询电话400-888-0052,0591-88502813。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