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的通知》(闽卫科教〔2010〕56号),经组织专家对各高等医学院校申报新增及需要复审的非直属附属医院进行评审及教学医院评审材料审查,现将认定新增的2家非直属附属医院和21家教学医院、复审合格的5家非直属附属医院和17家教学医院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有效期4年。
请各高等医学院校加强对临床教学基地的指导及师资培训,组织临床教学基地针对评审过程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切实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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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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