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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海洋与渔业局、市场监管局、粮食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省农林大学,福州大学,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省食品工业协会:
为保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顺利进行,我委拟对福建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专家库成员进行充实调整,请各单位推荐专家库成员候选人。具体推荐有关事项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作风正派、科学公正、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
(二)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规范,在食品安全相关专业领域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了解和掌握国内外食品安全标准相关信息,在食品安全及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专家。
(三)年龄在65岁以下,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够按要求承担和完成食品安全标准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
(四)在食品安全及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造诣和业务水平,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食品污染物、微生物、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工程、食品生产工艺、食品添加剂、农药兽药残留、种养殖业、水产、医学、食品标准化研究等食品相关专业领域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从事食品相关工作五年以上的副处级以上职务的人员。
二、推荐范围
省内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单位、食品行业协会、大型食品企业等。
三、推荐方式
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推荐的方式推荐。大型食品企业由相关食品协会审核推荐。原则上省属单位推荐不超过8人,省属以下单位推荐不超过3人。符合上述条件的人选,填写《福建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专家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由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1年11月30日前,由各单位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送省卫健委综合监督处。
我委将从各单位推荐的专家中挑选合适人选,经过相关的程序组建新一届福建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专家库。
联系人:林伟,联系电话:0591-87863907,传真:0591-87810325,电子邮箱:12540015@qq.com。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邮政编码:350003。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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