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概况信息 > 处室信息 > 政策法规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 食品安全
省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福建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我委委托永安市金线莲协会等单位共同拟订了福建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福建金线莲》(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可从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jw.fujian.gov.cn/下载)。请于8月3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省卫生计生监督所。
联 系 人:刘少娟,联系电话:0591-83960579
电子信箱:296125276@qq.com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3日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网站标识码:3500000039闽ICP备19026269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138号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邮编:350003总访问量:
主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处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