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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7日,第二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第一次主任会议在榕召开。会议听取了福建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红曲黄酒》、《酿造用红曲》、《连城地瓜干系列产品》3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主任委员朱淑芳充分肯定了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相关专家在标准制定方面做的大量工作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审议通过的3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参照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是我省第一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涉及的产品在国内各自总产量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突出食品安全地方特色,弥补了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方面的空白。(委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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