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福建省中医药条例》立法工作,4月13日省司法厅到我委召开《福建省中医药条例(草案送审稿)》立法论证会,委政法处、中医处、医政处、科教处、规信处的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参会人员重点围绕中医药机构与服务、中药保护与产业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中医药文化传承与传播等主要制度进行深入讨论,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大家普遍认为,推动制定《福建省中医药条例》是加强健康福建建设,打造中医药强省的需要。条例草案立足本省实际,在强调中医药传承和发展的同时,突出创造与创新,落实措施具体实在。同时,大家围绕条例具体条款的严谨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等关键问题逐条修改完善,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对下一步立法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委政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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