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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卫健委、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经发局: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报送本地区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年度分解指标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函〔2021〕40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请于8月15日前将《“十四五”时期本地区千人口托位数年度指标分解表》(见附件)加盖本市卫健委和发改委公章后报送省卫健委和发改委。
省卫健委人口家庭处联系人:李加华
联系方式:0591-87761106、87512007(传真)
省发改委社会事业处联系人:谢菲
联系方式:0591-87063221、87063192(传真)
附件:“十四五”时期本地区千人口托位数年度指标分解表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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