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聚焦老年人、失能半失能人群、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对获得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的迫切需求,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开展家庭病床服务作为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促进健康老龄化的重要抓手,将医疗卫生服务延伸到社区家庭,破解居家健康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难点、痛点,取得了患者满意、医疗机构增效、医保减负的综合效益。
一、明确服务规范,推动医疗服务下沉家庭
一是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2021年,厦门市在2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试点,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医生签约居民提供上门医疗服务。2022年,厦门市卫健委、医保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家庭病床管理和服务的通知》,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收费、健全保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家庭病床服务,同时,建立动态监管及退出机制。2023年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全部覆盖,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9家民营机构参与家庭病床服务,作为公立医疗服务的补充。二是压实机构医疗安全主体责任。各建床机构组建由具备多年临床工作经验的医师、护士构成的家庭病床服务团队,加强医护团队(尤其针对急诊急救技能)的常态化培训,切实防范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建床前机构结合《家庭病床服务需求评估调查表》及实际服务能力开展评估,涵盖评估前准备、现场评估执行与评估后处理三大阶段,建床后严格遵循“建床—查床—护理—转诊—撤床”全流程管理要求,确保服务流程统一、操作规范、记录完整。三是强化上级医院技术支撑。积极引入医联体内二三级医院专家资源加入基层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为家庭病床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建立患者病情加重患者转诊机制,畅通转诊“绿色通道”,提升建床服务连续性,增强建床对象安全感。截至2025年上半年,全市已有300余名二三级医院医生参与签约服务。
二、强化医保协同,健全收费与激励机制
一是统一服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福建省公布的家庭病床服务项目及价格标准,患者可根据需求自愿选择按项目或按服务包收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家庭病床巡诊费从试点初期的50元上调至100元,家庭病床服务包从1850上调至2450元。二是明确医保支付政策。建立家庭病床期间所发生的符合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住院待遇进行结算。医保结算按实际建床天数计算,每个建床周期≤90天,医保年度累计≤180天,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至270天,最大限度满足患者长期、连续的居家医疗需求。据统计,全市参保人员每建床周期次均费用786.96元,其中个人自付比例仅11.39%,远低于医院住院次均费用。三是建立绩效激励机制。基层医疗机构家庭病床服务收入不受绩效工资总额限制,扣除成本后用于人员激励,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家庭病床服务的积极性,目前全市已有1100余名医护人员参与组建家庭病床服务,累计家庭病床建床数近9000张。
三、强化信息赋能,提升服务温度
一是发挥信息化支撑。利用全市基层云平台和“厦门i健康”家签APP搭建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家庭病床服务进行全程信息化管理,实现了患者信息的快速录入、存储和查询,医护人员可以随时查阅患者的病历资料、诊疗记录和服务计划等信息,上门时还可以扫码打卡,为精准诊疗提供支持。同时,利用信息化系统对服务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二是融入中医药特色服务。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在家庭病床服务中加入中医药服务,科学合理使用中药方剂、针灸、推拿等中医特色疗法,把中医治未病理念贯穿始终。三是建立回访制度。通过回访做到撤床不撤管,将责任医生、责任护士联系方式告知患者及家属,随时接受病情、用药、护理等专业方面的咨询,做到家庭病床服务既有专业度又有人情味。第三方调查数据显示,包含建床对象在内的家庭医生签约居民综合满意度达93.46%。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供稿)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网站标识码:3500000039闽ICP备19026269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138号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邮编:350003总访问量:
主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处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闽政通APP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