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加强婴幼儿早期发展,推广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适宜技术,提高人口素质,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 国家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司关于印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福建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4年)》。
文件主要内容包括8部分——
一是项目目标
推广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的技术和方法,以婴幼儿营养喂养和回应性照护为重点,增强婴幼儿养育人养育照护知识和技能,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提高人口素质,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同时,还提出10个具体目标。
二是项目周期
项目在2023年6月-2024年12月开展。
三是项目地区和目标人群
项目在芗城区、邵武市、仙游县开展试点。目标人群为项目地区3岁以下婴幼儿及其养育人。
四是项目内容
从服务指南、提升服务能力、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合作机制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服务内容,督促项目地区切实组织做好项目实施。
五是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分三个阶段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安排。
六是项目组织管理
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
七是项目经费使用与支付
经费分两个部分,其中师资培训、人员培训、工作督导、质量控制和经验交流推广经费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予以支持;开展养育风险筛查和咨询指导服务、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家访服务项目由省级按照项目地区3岁以下婴幼儿数量进行专项补助。
八是项目监测评估
强调注重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年度监测和评估,强化逐级指导。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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