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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诊患者指引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21-01-20 08:35

  (适用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服务站) 

  一、接诊前准备 

  1.常通风、勤消毒。室内房间每日开窗通风换气不少于3次,每次不低于30分钟,同时做好物体表面、地板和室内空气等消毒工作。 

  2.讲防护、戴口罩。医护工作者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佩戴好口罩,穿好工作服,做好个人卫生。 

  二、患者就诊 

  1.测体温、健康码。对所有就诊患者进行体温检测、并查验健康码。 

  2. 戴口罩、一米线。患者及陪同人员就诊时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候诊、就诊、检查和缴费期间排队间隔至少保持1米线,不扎堆、不聚集。 

  三、询问病史 

  1.询问现病史。了解是否有发热、咳嗽、气喘、咽痛或胸闷、腹泻等症状,是否服用过退烧药。 

  2.询问旅居史。发病前14天内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和居住史,有无冷链物流业工作经历。 

  3.询问接触史。发病前14天内有无接触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冷链物流业工作人员,以及近期有无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处置发热患者 

  1.严格落实信息登记责任。要准确登记发热患者和陪同人员信息。 

  2.严格落实首诊报告制度。不得拒诊、截留发热患者,发现发热患者要在1小时内向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委会、乡镇政府(街道)报告。 

  3.严格落实闭环管理要求。要指导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村委会要就近提供相对独立的临时留观点,由所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指定的转运机构负责安排专人、专车及时将发热患者安全转运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院。 

  4.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要实行“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县级检测机构要在采样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 

  5.严格 执行终末消毒制度。接诊发热患者后,严格进行终末消毒,按照国家及我省相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的 收集、 贮存、运 输、处置等工作。 

  6.严格处理疫情迟报瞒报。对于缓报、 迟报甚至瞒报的要  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省卫健委基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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