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卫健委全面贯彻党中央“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哨点”作用,切实抓好疫情防控,有效把好第一道关。市卫健委定期前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察医疗建设、发热门诊改造等相关民生工程,并对抗击疫情工作做出了相关指导。
一、做好发热患者筛查工作
市卫健委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预检分诊和门诊登记,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的患者,应该详细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按照疾病登记的规范要求进行全面完整信息登记,并就近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上级医院。信息登记完成后按时上报。
二、加强对密切接触人员管理
市卫健委要求,各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区域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协助落实对来自疫情发生地区人员和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措施,监测健康状况,开展健康管理,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配合上级疾控机构规范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
三、广泛动员和宣传
市卫健委收集发布省内外权威的疫情相关宣传教育材料,各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学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准确地向辖区居民宣传省、市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核心知识,科学指导辖区居民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防控观念,规范防控行为,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出现症状及时就诊等。
四、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市卫健委督促各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响应抗疫要求,调动所属机构人员奔赴疫情防控第一线,配合相关部门的防控部署。本次疫情以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市卫健委的号召下,主动派出医务人员,奔赴一线实行24小时轮班制度,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核酸采集工作。截至目前,共派出医务人员1500余人次,检查人员320万余人次。(莆田市卫健委)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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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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