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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年卫生单位基本建设统计年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6-01-27 16:18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大、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了全面掌握20142015年各级卫生部门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现将20142015年基本建设统计年报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报表的格式,认真填报20142015年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附件可登陆福建卫生信息网规划与信息处栏目下载)。

二、2014年度报表

“本年投资按资金来源分”项目应根据资金来源渠道不同进行归类填报。中央补助资金分“预算内”和“其他”,“预算内”是指省发改委以闽发改社会[2014]402405465466495号文等转下达国家发改委安排的项目,除此之外中央安排的投资均填入“其他”中。属于省发改委下达的省预算内投资应列入“省投资基建计划”栏中(闽财指[2014]170号);属于省财政厅下达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资金应列入“省投资其它”栏中。

三、2015年度报表

“本年投资按资金来源分”项目应根据资金来源渠道不同进行归类填报。中央补助资金分“预算内”和“其他”,“预算内”是指省发改委以闽发改投资[2015]468470467471469号文等转下达国家发改委安排的项目,除此之外中央安排的投资均填入“其他”中。属于省发改委下达的省预算内投资应列入“省投资基建计划”栏中(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属于省财政厅下达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资金应列入“省投资其它”栏中。

四、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应认真按照“卫生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统计报表有关注意事项”的要求,在对本地区所辖卫生机构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进行汇总统计时,分别依据各级卫生机构所属的类别和所在县(市、区),完成按 “专业”分类的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汇总表和按“地区”分类的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汇总表的填报工作。

五、省属单位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统计表,请于201621日前报送我处,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统计表,请于201626日前完成统计汇总报送工作,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wstjcc308@163.com,具体会审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2014年福建省卫生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统计年报

2.2015年福建省卫生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统计年报

3.卫生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统计报表有关注意事项

 

 

 

2016127

省卫计委规划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