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2020年5月31日是第33个世界无烟日,今年的主题是“保护青少年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33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20〕38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第33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深入开展控烟履约宣传工作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各地要以世界无烟日为契机,联合相关部门,从控烟与家庭、学校、环保、文化等多角度切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主题宣传倡导活动,避免人群聚集,科学引导青少年树立拒绝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的健康理念。积极组织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单位”等有针对性的宣传干预活动。
二、大力推进无烟环境建设
结合《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启动施行,各地要根据2020控烟项目重点工作,推动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持续巩固无烟卫生健康系统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卫生健康系统在无烟环境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大、福建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积极开展控烟履约自查,持续加强无烟环境创建。
三、大力开展简短戒烟干预和戒烟门诊建设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推广医疗机构戒烟服务,广泛开展简短戒烟干预服务,推行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规范戒烟门诊,带头开展控烟健康科普,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知晓率。宣传推广全国专业戒烟服务热线:4008085531、4008885531。
活动结束后,各地各有关单位将相关活动的开展情况、图片及影视等资料报送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省卫健委规划处联系人:林再得,联系电话:0591-87842514。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陈梅兰、卞坚强,联系电话:13859089782、18965908561,电子邮箱:820765379@qq.com。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网站标识码:3500000039闽ICP备19026269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138号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邮编:350003总访问量:
主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处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