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规划函〔2018〕683号
各设区市卫计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计局,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福建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省卫生计生委2018年第8次委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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