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规划与信息管理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群体在规划与信息管理、政策研究、评审评价、督导检查等方面的专业特长,经省卫生计生委研究,决定建立福建省卫生计生规划与信息管理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范围
专家库主要由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综合管理类及相关临床专家组成,推荐专家领域包括:卫生计生规划管理、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基本建设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等。
二、推荐条件
推荐专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卫生计生规划信息管理服务工作,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廉洁自律,保守秘密,不徇私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从事卫生计生规划管理、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基本建设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等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相关岗位副科级及以上职务;
(四)熟悉卫生计生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了解规划信息管理服务特点和基本情况;
(五)健康状况良好,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有关技术咨询、评审、督查等工作和活动。
三、推荐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专家本人填写《福建省规划与信息管理专家推荐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汇总(附件2)推荐后报省卫生计生委规划与信息处。省卫生计生委审核后确定专家库成员。
四、推荐要求
(一)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社厅、福建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单位考试评审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精神,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的,需选派专家参与的各项规划与信息管理业务工作(包括卫生计生规划管理、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基本建设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等),均需从福建省规划与信息管理专家库中抽取。各推荐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推荐。被推荐的专家必须提供详细、准确的个人信息。
(二)请各单位于2016年8月10日前将审核盖章的专家推荐表、专家推荐汇总表寄送至省卫生计生委规划与信息处,电子版表格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表格可到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网站(www.fjhfpc.goc.cn)规划与信息处“下载资料”栏目下载。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应及时变更、更新有变动的专家信息,省卫生计生委将根据人员资质变化情况适时补充和调整专家库成员。
联系人:陈佳佳、钟强,联系电话:0591-83250571,87858344,传真号码:0591-87824351,电子邮箱:wstjcc308@163.com。
附件:1. 福建省卫生计生规划与信息管理专家推荐表
2. 福建省卫生计生规划与信息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
2016年7月26日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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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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