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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爱卫办〔2019〕12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爱卫办,省直机关爱卫办:
为改善城乡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省爱卫办决定在全省开展秋季爱国卫生运动,营造卫生、整洁、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爱卫办要根据本地秋季工作实际和登革热防控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落细相关工作措施,在9月10日至25日,集中组织开展以城乡环境卫生整洁、控制蚊媒等病媒生物密度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工作目标,广泛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城乡居民、镇村基层单位深入开展集中行动,形成浓厚氛围,将秋季爱国卫生运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
各地要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集中整治,在城市,要重点整治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河道沟渠沿岸、铁路公路沿线、建筑(拆迁)工地和老旧居民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在农村,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做好村内、村边、路边、田边、河边的垃圾、塘沟、宅前屋后、车站、集市和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的清理,整治乱堆杂物、乱扔垃圾现象。在机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卫生大扫除,对室内外环境、职工食堂、休息室、宿舍、库房、厕所及垃圾堆放点等重点部位进行彻底清理。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开展翻盆倒罐,清除积水,大力清理蚊虫孳生地和卫生死角,推动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三、统一组织部署,开展以灭蚊为主的除“四害”活动
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以医院、学校、集贸市场(含商业城)、公园和居民密集区作为灭蚊防病的重点单位和区域,研究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实施重点防控措施。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时间节点和技术要点,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保障到位。各级爱卫办要采取专业队伍和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式,督促辖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做好相关消杀器械、药品、耗材以及技术储备。要做好防蚊灭蚊技术骨干和消杀人员的培训工作,掌握科学、规范的技术操作。针对建筑物的地下室、人防工程、居民杂物间、社区下水道和绿化带等重点蚊虫藏匿场所开展集中化学灭蚊。做到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用药,保证不漏户、不漏房间、不漏部位,确保灭蚊活动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各地各单位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宣传海报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动员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以灭蚊为主的秋季爱国卫生运动,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加强督导检查,促进整改落实
各地爱卫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检查,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解决,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要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认真梳理、整改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地方或部门,特别是脏乱差的地段和卫生死角,各级爱卫办一经核实即予通报,限期整改。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爱卫办将开展灭蚊专项活动情况于9月28日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省爱卫办;将秋季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开展情况于10月30日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省爱卫办。联系人:洪源浩,传真:0591-87873226,电子邮箱:64817653@qq.com。
福建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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