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渐热,防晒化妆品成为消费者日常高频使用的产品。防晒“喷雾”化妆品因其形式新颖、使用方便,日益受到消费者青睐。
记者在某购物平台上输入“防晒喷雾”关键字,与“儿童”关联的商品不在少数,其中一款销量竟累计达70多万,有的店家在商品介绍中还专门强调“给学生在军训时使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提醒,不建议儿童使用防晒“喷雾”化妆品,尤其是小年龄儿童、过敏体质儿童,这类化妆品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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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使用防晒“喷雾”有吸入风险
有媒体报道,湖南长沙一位市民因呼吸困难和咳嗽前往医院就诊,CT影像显示其双肺出现严重“白肺”。据介绍,由于该患者对着面部喷涂防晒“喷雾”,且有吸入情况,引起了急性过敏性肺炎。经检查,医生表示基本可确定是防晒“喷雾”吸入之后,肺部发生过敏性反应,引起肺水肿的病变,从而导致急性过敏性肺炎。
根据《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按照产品剂型分类,化妆品可以分为膏霜乳、液体、粉剂、喷雾剂、气雾剂等剂型。市场上常见的防晒“喷雾”化妆品,一般可分为喷雾剂型和气雾剂型两类,不同之处在于是否含推进剂。喷雾剂型化妆品不含推进剂,主要依赖机械压力泵产生的压力差喷出喷雾,喷出的“雾”一般液滴(颗粒)较大。气雾剂型化妆品含有推进剂,主要依赖推进剂喷出时由液态变为气态产生的推动力喷出喷雾,喷出的“雾”一般液滴更小,这类产品包装多采用金属罐。
国家药监局指出,防晒“喷雾”化妆品不当使用有吸入风险。消费者在皮肤上使用防晒“喷雾”化妆品时,可能会无意中吸入喷出的液滴,这些液滴可能包含防晒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香料、防腐剂等各类化妆品原料,在狭小密闭空间中密集使用时,比如在车窗关闭的汽车内,可能造成短时间内大量吸入,从而可能引发健康风险,尤其是对气道敏感度较高的过敏体质儿童,容易诱发剧烈咳嗽或喘息发作。与喷雾剂型化妆品相比,气雾剂型化妆品由于喷出的液滴相对更小,因此在使用时吸入风险相对更大。
此外,防晒“喷雾”化妆品有易燃易爆风险。由于气雾剂型产品中使用的推进剂可能是丁烷、丙烷等易燃物质,且处于液化的高压状态,遇火源易发生爆燃事故。因此,防晒“喷雾”化妆品在使用和存放时需要关注防火防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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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防晒“喷雾”注意三点要求
国家药监局提醒,正确使用防晒“喷雾”化妆品,特别是含有推进剂的气雾剂型化妆品,要注意以下三点:
要尽量避免吸入“喷雾”。要在空气流通的场所使用防晒“喷雾”化妆品,不在车内、卫生间等狭小密闭的空间内使用。喷洒时要注意避开鼻子、嘴部、眼睛,尽量避免吸入。如果出现大量吸入“喷雾”化妆品引起鼻腔痛痒、咽部不适、咳嗽、喘息、胸闷等,首先应及时到空气流通的空间,并将化妆品清洗干净,避免再次接触。如果出现发热症状,或者咳嗽、喘息、胸闷等症状加重,应立即就医。
注意将防晒“喷雾”化妆品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环境中,避免阳光直晒;使用时应远离火源、热源、静电、撞击等,避免将产品或使用完的空罐刺穿或投入火中。
避免在伤口、红肿或湿疹等皮肤有异常的部位使用防晒“喷雾”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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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议儿童使用喷雾型防晒化妆品
2023年8月,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的《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尤其强调了关于防晒类儿童化妆品的各项要求。
《指导原则》明确指出,防晒类儿童化妆品的配方设计应当兼顾安全性以及防晒效果。原则上,配方中化学防晒剂种类不得多于5种(含5种)且使用量应当低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限量;同时使用二氧化钛、氧化锌时,其总使用量应当≤25%。对于SPF值较高的防晒类儿童化妆品,《指导原则》则要求,应对儿童使用安全性进行充分评估。必要时,提交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数据作为证据支持。
《指导原则》也明确提出,不建议儿童使用喷雾型防晒化妆品,如必须使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吸入风险。
国家药监局提醒,由于儿童各方面发育尚未完全,呼吸控制能力较弱,再加上儿童心智尚未健全,在使用防晒“喷雾”化妆品过程中更易出现不慎入鼻、入口、入眼等现象,引发健康风险;如必须使用时,家长可以将该产品喷于手掌后,再涂抹于儿童皮肤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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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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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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