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5个部门共同制定的《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保障实施优化生育政策,维护母婴权益,促进母乳喂养,结合福建实际,省卫健委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到2025年,全省母乳喂养水平和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母乳喂养促进工作机制,支持母乳喂养的政策体系、服务网络、场所设施更加完善。医疗机构设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或孕产营养门诊的比例不断提高;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80%以上;所有应配备母婴设施的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母婴家庭母乳喂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母婴家庭成员母乳喂养支持率达到80%以上,全省6个月内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提出传播科学知识,大力开展母乳喂养宣传教育;健全服务链条,努力加强母乳喂养咨询指导;落实政策制度,着力构建母乳喂养支持环境;加强行业监管,切实打击危害母乳喂养违法违规行为等4个方面任务和14项具体措施,并明确每条措施的责任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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