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印发儿童眼和口腔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了《福建省儿童眼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标准(试行)》和《福建省儿童口腔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标准(试行)》,正式启动儿童保健专科门诊规范化建设步伐。旨在指导各地加强专科门诊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规范儿童眼和口腔保健服务,重点突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妇幼健康理念,从源头防控儿童眼和口腔疾病,提高全省儿童眼和口腔健康水平。计划通过4-5年的时间,逐步完成全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眼和口腔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各项目单位将从科室设置、人员配备、业务用房、设施设备、诊疗技术、服务水平及职能落实等方面开展创建工作,逐步丰富服务内涵,提升服务品质。省级财政对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眼和口腔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予以专项补助。儿童眼和口腔保健规划化门诊的建设,将对我省儿童眼和口腔健康产生深远影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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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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