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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闽卫妇幼〔2017〕54号
来源: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 发布时间 : 2017-04-28 10:08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财政金融局,省妇幼保健院:
  为促进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2017年我省将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项目,并整合实施国家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和城乡已婚低保妇女常见妇女病免费检查项目,扩大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项目覆盖面。为做好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
  (一)农村妇女和城市已婚低保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1.整合国家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省级城乡已婚低保妇女常见妇女病免费检查项目为农村妇女和城市已婚低保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即在全省所有县(市、区),每年为一定数量的35-64岁农村妇女和城市已婚低保妇女进行免费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另行印发。
  2.项目补助标准参照原国家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标准,即延续性宫颈癌检查项目人均54元、宫颈癌HPV检测试点项目人均153元、乳腺癌检查项目人均80元。补助经费(不含厦门)由省级财政根据任务量定额核定全额承担。
  3.2017年全省延续性宫颈癌检查任务数17.8万,宫颈癌HPV检测试点任务数2万,乳腺癌检查任务数18.6万,各地项目预估任务量见附件1。
  (二)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项目
  1.自2017年起,在全省所有县(市、区)组织实施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项目。对参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计划怀孕夫妇或婚前医学检查的新婚夫妇,免费提供一次地中海贫血筛查诊断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2.项目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项目标准,即地贫筛查160元/对(含血红蛋白分析150元/对),地贫基因检测1000元/对,地贫产前诊断1850元/例。补助经费(不含厦门)由省级财政根据任务量定额核定全额承担。
  3.2017年全省地中海贫血筛查任务数15万对夫妇,各地项目预估任务量见附件1。
  (三)其他项目
  1.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免费产前筛查诊断项目,2017年项目预估任务量见附件1、2。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所需叶酸片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采购和组织发放。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免费产前筛查诊断项目根据各地完成情况和规定标准据实结算。
  2.继续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2017年全省目标人群20.5万对,各地目标人群数见附件1。各地目标人群检查覆盖率需达80%以上,根据各地完成情况和规定标准据实结算。
  3.继续做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贯彻落实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宣传普及生殖健康知识,为实行计划生育夫妻免费提供《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根据各地实际完成情况和规定标准据实结算。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实施。各地要合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加强部门协调,尽快启动项目工作。特别是“两癌”检查项目和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项目,各地要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单位,落实责任,强化人员培训,优化服务流程,确保任务按时完成。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相关政策宣传及妇幼保健知识普及,扩大项目社会影响。在完成项目任务的基础上,提高目标人群参与率,不断扩大项目覆盖面,逐步健全群体预防机制。
  (二)严格资金管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要统筹使用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预算安排资金,将项目任务数和项目资金分解到相关县(市、区),加快资金使用进度,要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各地可以统筹安排省级补助资金用于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加大资金投入,扩大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范围。各级要落实必要的督导、培训、宣传动员和质量控制等工作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强化项目监管。各地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动态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解决项目存在问题,开展项目效果评估,做好项目总结。各地要于12月31日前将各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等报送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省卫生计生委将组织专家适时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项目进展。
  附件:1.2017年度部分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估任务量和目标人群数
     2.2017年免费产前筛查诊断项目任务量及责任单位名单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财政厅
  2017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