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要求,进一步促进儿童健康,我委以项目为抓手、以信息化为支撑,不断推进孤独症儿童筛查干预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坚持项目带动,筑牢服务主阵地。我委印发了《福建省妇幼保健机构孤独症筛查干预规范化门诊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建设标准开展建设工作。同时,我委将在全省范围遴选一批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规范化门诊建设项目,并对建设单位给予一定的专项补助。通过项目带动,突出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儿童孤独症筛查率、诊断率和干预率。二是加强人员培训,确保项目规范实施。根据《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技术要求,我委依托省妇幼保健院对全省各级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1332家机构、1810名医务人员,从政策解读、孤独症评估量表使用及临床案例分析等方面开展培训,从而进一步规范我省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干预服务。三是完善系统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我委通过逐步建立儿童孤独症健康电子档案,升级改造全省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增加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儿童孤独症功能模块。推进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信息互联共享,提高服务质量,减轻基层负担。该模块拟于今年全面投入使用。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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