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健委会同省财政厅提前下达三批2022年卫生健康补助资金38.51亿元,支持各地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具体包括:
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9.45亿元,用于支持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老年健康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扩大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病防治、精神卫生和慢性病防治等重大传染病防控。
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7.57亿元,用于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发展、卫生健康科研及人才培养等。
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6.39亿元,用于奖励和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等。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补助资金4.73亿元,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等。
婴幼儿托育服务补助资金0.26亿元,用于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新增普惠性托位。
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0.11亿元,用于对身份不明、无负担能力的人民群众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委财务处)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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