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委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精神,建立健全规范、透明的预决算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号)、《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预〔2021〕6号)等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制定了《省卫健委及所属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应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预决算公开具体工作方案,于9月30日前报省卫健委备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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