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报讯(特约记者 陈静)福建省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通知,决定2024年在全省试点地区组织开展老年痴呆防治促进行动。行动内容主要包括宣传科普知识、开展认知功能筛查、开展预防干预服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建立专业服务网络等5个方面。
通知明确,行动目标是提高老年痴呆就诊率,积极引导老年人树立主动管理脑健康的理念,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老年痴呆专业服务能力,初步建立“家庭—社区—医院”预防干预治疗模式;推广老年痴呆照护辅导技术,提升老年痴呆照护技能,减轻老年痴呆照护负担;提高公众对老年痴呆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在全社会营造积极预防老年痴呆的社会氛围。
通知要求,在试点地区选取部分常住65岁及以上居民,采用电子化问卷的方式,通过痴呆筛查量表、简明社区痴呆筛查量表等进行认知功能初筛。有条件的地区每年提供1次认知功能初筛,将简易智力状态检查量表检查结果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到2024年年底,全省初筛总人数要达68200人。
通知要求,精神专科医院或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精神科、神经科、老年病科要制订分类干预与康复训练方案,指导相关机构针对认知功能下降的高风险人群、痴呆高风险人群、疑似痴呆人群、轻度认知损害的人群、痴呆人群进行分类干预与认知康复训练,延缓病情进展。在有条件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由精神(心理)科、神经科或老年病科开设记忆门诊,鼓励在精神专科医院开设老年精神科,提供专业诊断治疗服务。依托相关专业协会以及各地建设的国家高级认知障碍诊疗中心和认知障碍防治中心,组织多层次的轻度认知障碍与老年痴呆防治技术培训。探索建立村(居)委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养老机构等相关组织的合作机制和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的老年痴呆防治服务。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网站标识码:3500000039闽ICP备19026269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138号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邮编:350003总访问量:
主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处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