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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指导意见》要求
——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健康报 发布时间 : 2023-12-27 08:22

  健康报讯(记者 张磊 段梦兰)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到2030年完善多部门、跨地区、军地联防联控机制,建成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军民融合、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控体系,健全集中统一高效的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体系,形成体制健全、机制顺畅、权责清晰、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协同联动、保障有力的工作局面。

  《指导意见》指出,要系统重塑疾控体系,包括强化疾控机构核心职能,强化医疗机构疾控职能,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夯实疾控工作基础。其中提出,中国疾控中心和省级疾控中心加挂预防医学科学院牌子,强化科研支撑和技术保障能力;优化完善疾控机构职能设置,规范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卫生技术服务;推动国家、区域和省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发挥辐射支援与示范带动作用;制定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将疾控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2024年底前,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公共卫生或预防保健科室规范化要求,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参照执行。

  《指导意见》要求,要全面提升疾控专业能力,包括监测预警和检验检测能力、应急处置能力、传染病救治能力,公共卫生干预能力、行政执法能力以及宣传教育能力。其中指出,要加快建立疾控部门牵头,跨部门、跨区域、军地互通,以传染病多渠道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测为重点的多点触发、反应快速、权威高效的监测预警体系和机制;支持各地市组建快速反应小分队,每个县域建立1支基层综合应急分队,切实强化传染病现场应急处置能力;依托高水平医疗机构,升级改造建设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控救治基地;支持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控领域的独特优势和“治未病”作用。

  《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加强人才培养,优化人员配备,完善人才使用与评价体系,健全人员激励机制。其中提出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相关学科专业纳入“国家关键领域战略人才储备招生计划”支持范围;出台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管理办法;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制度,探索人员双向流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国家和省级疾控中心承担的纵向科研项目的间接经费以及横向课题经费,按照科研经费有关规定管理使用,科研人员按规定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总量的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

  此外,《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大组织保障实施力度,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加强信息化支撑保障,加强科研攻关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其中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原则,支持改革完善疾控体系,重点保障各级疾控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发展建设支出,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按预算管理规定纳入政府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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